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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月26日
,東莞,當日下午,黎恩旺從菜市場拿了兩把殺豬刀,喝了罐紅牛,還打電話通知記者,接著便沖上東莞四環路,開始一遍遍地劈砍路旁一家建築公司的大門
。

砍累了還抽根閒煙。而且,一根不過癮,要兩根才夠。

公安人員隨即趕赴現場。大批民眾則圍觀黎恩旺的表演。

公安逼近之際,黎恩旺一邊放下殺豬刀,一邊口中仍唸著他的台詞。

公安合力將他壓制在地上,結束了這場沒有傷亡的鬧劇。

黎恩旺被捕時,一臉無懼。他宣洩不滿的目的已經達到。
而他的名字在中國迅速走紅。人稱東莞刀客或刀帝。

黎恩旺在派出所內接受記者採訪時侃侃而談,神采飛揚,神情舉止與正常人無異,不似瘋子。

他的目的似乎是要肯定自我,抒發久抑胸中的悶氣。

黎恩旺似乎對自己和這個社會都很失望,因此抱著死也不在乎的心態。
這不像是病態,反而像是一種經歷了絕望之後所產生的反抗態度。

東莞刀客黎恩旺的行為在中國引起了廣泛的注意。廣大網友似乎並不把他視為瘋子,反而對他抱著
某種同情或崇拜的態度。或許這是因為在自由相對受限的社會環境中,人們在某種程度上,都渴望
獲得精神與行為的解脫,而他們在黎恩旺的行為藝術中,看到了自己靈魂深處的影子,從而產生了
思想上的共鳴。
可以這麼說,黎恩旺在無意間完成了一個偉大的行為創舉。雖然對他自己而言,動機可能是膚淺而
自私的;但是他可能沒有想到,他的行為和人生觀必然會對中國人的價值觀產生深厚而長遠的影響。
他是第一個拋開枷鎖的人,以後的人都因此而自由了。一個民族的重擔將由此崩解。
其實,在黎恩旺之前,中國曾經出現過許多不怕死、不要命的怪客或精神異常者。黎恩旺和那些人
的差別在於:在黎恩旺的怪異行為背後,有一段非常清晰、而且容易獲得廣大共鳴的個人宣言。就
某種程度而言,這已經完全超越了所謂的行為藝術,而是一種更加可怕的語言藝術。黎恩旺的教育
水平可能很低,但是他卻懂得利用記者來宣傳自己的理念。而且他具有很強的語言表達能力。
他沒有民運人士的心機或謀略,但是他的宣言比民運口號響亮得多:
法律已經阻止不了我了 (赤裸裸的自由宣言)
就是在五星級酒店享受一次 (面對真正的自我)
死也要讓世人知道 (最堅定的決心)
我叫黎恩旺,有恩才有旺 (強調「恩」,而非「惡」,似乎是冥冥中的反諷及暗示)
我就是想做大事 (個人主義的宣示)
有我這個人存在 (對集體主義的反抗)
赫塞說過一句名言:所謂的英雄,就是有自殺傾向的人。
既然黎恩旺開了一個先例,我們就可以大膽預測,整個中國將會出現許多像他這樣不怕死的英雄。
值得慶幸的是,他只求出名,發洩心中不滿和肯定自我,而不為惡傷人。因此,在他之後出現的,
應該都是儒勇。而這可能會對中國的政局產生重大的影響。政府的高壓政策會漸漸失效。當人們都
不怕死的時候,任何高壓政策都會走入山窮水盡的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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